1.事项名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2.事项简述:五级至十级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辞去公职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 金”待遇
3.办理材料:
1.《萧县工伤保险伤残待遇申报表》,原件1份;
2.居民身份证,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1份及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4.办理方式: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5.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6.结果送达:现场告知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萧县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萧县凤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人社
大厅16号工伤保险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0557-5062889
11.监督投诉渠道:0557-5031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