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社会保险补贴第七条(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二、政策对象: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四.申请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小微企业新招用人员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在新招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1年后,向人社部门一次性申报社保补贴。
五、 申请材料: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核汇总表(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享受补贴人员明细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社保缴费结算通知单(申报季度其中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六、办理流程:①拟申报单位携带规定材料向萧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申请。②对申报材料齐全的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之需补齐的材料。③工作人员初审后,申请材料经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账户。
七.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萧县人社局就业股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告知
十、咨询电话:5028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