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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学校督导评估
发文日期: 2023-03-31 17:39:53 生成日期: 2023-03-31 17:39:5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督导事项
词:

萧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督导事项

发表时间:2023-03-31 17:39信息来源:萧县教育体育局作者:教体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中小学责任督学督导事项:

(一)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二)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三)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四)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五)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七)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八)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二、幼儿园责任督学督导事项:

(一)监督指导幼儿园安全管理情况。

(二)监督指导幼儿园规范办园情况。

(三)监督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情况。

(四)监督指导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五)完成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