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内容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文日期: 2021-12-23 10:27:01 生成日期: 2021-12-23 10:27:0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萧县海螺绿色建材产业120万方/年商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词:

萧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萧县海螺绿色建材产业120万方/年商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1-12-23 10:27信息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萧县分局作者:办公室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萧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萧县海螺绿色建材产业120万方/年商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萧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萧县海螺绿色建材产业120万方年商砼项目.doc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萧县海螺绿色建材产业120万方/年商砼项目

建设地点:

萧县白土镇孤山村

建设单位:

萧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萧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7453.1万元在萧县白土镇孤山村建设萧县海螺绿色建材产业120万方/年商砼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55亩,规划建设四条180m3/h混凝土生产线,商砼年生产能力120万方。建设内容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卸料粉尘:设置一套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转运站粉尘:设置一套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DA002~DA004)排放。骨料库粉尘:设置一套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通过615m高排气筒(DA005~DA010)排放粉料仓粉尘:每个粉料仓设置一套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排放口高度25m(DA011~DA030)。搅拌粉尘:设置一套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排放口高度20m(DA031~DA034)。

2、废水   厂区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再经过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二级生化处理,处理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搅拌机清洗和混凝土运输车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回收利用系统三级沉淀池处理达到《混凝土用水标准》(GJG63-2006)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   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对于设备运行时振动产生的噪声,将考虑设备基础的隔振;对于产生空气动力性噪声的设备,如收尘风机在设计时加装消音器;对于汽车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限制车速、禁鸣等措施来降低噪声的产生。

4、固废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本项目产生废机油依托本公司骨料生产线建设的危废库位于骨料生产线西侧,本项目骨料库东侧,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同意萧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萧县海螺绿色建材产业120万方/年商砼项目备案的函》(萧发改政务【2021】506号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5062027    0557-5067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