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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告 内容分类: 房屋维修
发文日期: 2020-06-03 15:39:47 生成日期: 2020-06-03 15:39:4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瑞龙、凤祥、梅林、龙梅四个保障房小区屋面维修工程项目发包公告(零星工程)
词:

瑞龙、凤祥、梅林、龙梅四个保障房小区屋面维修工程项目发包公告(零星工程)

发表时间:2020-06-03 15:39信息来源:萧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作者:萧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关于四个小区(瑞龙小区、凤祥小区、梅林小区、龙梅小区)屋面维修工程 项目发包公告(零星工程)的公告


四个小区(瑞龙小区、凤祥小区、梅林小区、龙梅小区)屋面维修工程 项目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萧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零星工程定点招标管理办法》(萧政办秘〔2020〕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予以公告,欢迎入库定点单位监督。

一、项目情况:

1.项目编号:xxfcglfwzx2020001

2.项目名称:四个小区(瑞龙小区、凤祥小区、梅林小区、龙梅小区)屋面维修工程

3.项目内容:屋面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项目实施主体:萧县安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抽签时间:2020年6月6日9时00分

6.抽签地点:萧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7.企业资质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发包范围:

√图纸设计范围:无。

√其他说明:工程量清单内容。

三、发包价格:    350431.95    万元。

特别提示:参与本次抽签的备选企业应对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价等数据进行复核,如备选企业认为数据有误,应在抽签时间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价编制合理。中标后,中标人应按发包价完成发包范围和图纸的全部内容,不得以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价等数据存在漏项或数量偏差等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不合理要求。

四、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局审计通过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五年)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五、工期要求:    20  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项目负责人资质及履约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履约要求:详见合同。

八、中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要求:详见合同。

九、备选企业名单:

施工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 安徽东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695627888

  2. 安徽瑞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5955710095

  3. 萧县东升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18895793000

  4. 萧县建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8098739520

  5. 萧县皖龙建安有限公司                    18937633772

  6. 安徽弘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8098735629

  7. 安徽森卯建设有限公司                    18297678887

  8. 安徽省凌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萧县分公司    13399612222

  9. 宿州市大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295579207

    备注:1、备选企业因特殊原因放弃本次项目抽签的,应在举行抽签活动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并报项目实施单位备案。

    2、根据《萧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零星工程定点招标管理办法》(萧政办〔2020〕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备选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齐全并年检有效,否则一旦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剔除出库;中标企业在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结束前不得迁离萧县,否则项目实施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参与监督的定点企业:符合条件的定点库内企业可派人参与现场监督,其授权代表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现场监督。

    十一、预中标单位及预中标候选单位的确定:按项目实施单位要求,本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在上述备选企业中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单位,另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候选单位。



十二、中标候选人公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产生后,将在萧县政务公开网网站上公示3个日历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违法情况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三、项目实施方案提交:

1.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提交份数:一式三份

3.编制要求:项目实施方案应打印装订成册(宜用胶装),字迹清楚不褪色,并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项目实施方案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中标候选人递补为中标单位。

十四、中标通知书发放:公示结束、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审查通过后,项目实施单位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五、合同签订: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格式详见附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项目实施单位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中标人不履行与项目实施单位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实施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十六、联系人及电话:胡海生   13955738116

十七、其它

1.所有入库定点单位必须遵循《萧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零星工程定点招标管理办法》(萧政办秘〔2020〕7号)等相关规定,接受监管,诚信投标及履约。

2.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





萧县安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单位盖章)

2020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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