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批复,科技、教育 内容分类: 民办学校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行政审批、备案信息
发文日期: 2022-02-17 15:46:53 生成日期: 2022-02-17 15:46:5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教体民〔2022〕2号
名  称: 关于同意设立“萧县白土镇阳光幼儿园”的批复
词:

关于同意设立“萧县白土镇阳光幼儿园”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2-02-17 15:46信息来源:萧县教育体育局作者:教体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白土镇中心学校:

你校报来《关于设立“萧县白土镇阳光幼儿园”的请示》收悉.经考察审核,公示无异议,县委教育工委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现批复如下:

一、办园名称:萧县白土镇阳光幼儿园。

二、办园地址:设在萧县白土镇白土村。

三、办学主体:属全日制民办幼儿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举办者:朱亚萍,园长:朱亚萍

四、办园规模:设大、中、小各1班,共3班。

五、办园层次:招收3-6岁适龄幼儿。

六、隶属关系:“萧县白土镇阳光幼儿园”隶属萧县教育体育局管理,根据《安徽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 ,县教育体育局指定白土镇中心学校具体负责该园日常的管理、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师资培训等工作。幼儿园变更名称、园址、层次、类别,更换举办者、园长,申请分立、合并、终止办学等应经白土镇中心学校审核后报县教育体育局批准。

希望“萧县白土镇阳光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全面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认真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措施,深化内部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保育保教质量。该园的师资和办学经费由办学人自行解决。

“萧县白土镇阳光幼儿园”接到批复后,即到县民政、市场监督管理、发改委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萧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