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函,综合政务,农业、林业、水利 内容分类: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发文日期: 2022-03-08 10:11:32 生成日期: 2022-03-08 10:11:3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萧水函〔2022〕3号
名  称: 关于《萧县辰基置业有限公司淮海金地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备案的函
词:

关于《萧县辰基置业有限公司淮海金地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备案的函

发表时间:2022-03-08 10:11信息来源:萧县水利局作者:水利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萧县辰基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萧县辰基有限公司淮海金地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给予备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萧县新城区。北侧紧邻城市干道龙凤大道,东侧隔加油站已东为淮海东路,南部紧靠梅林馨苑小区,西侧隔路相望县人民医院新址,中心坐标:东经116°57′51"、北纬34°11′32"。工程建设内容为:项目整体规划为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约54006.19㎡。布置4栋17-18层建筑,西侧和北侧布置商业及配套,配套建设道路广场、景观绿化、管线与截排水沟、给排水及供电等附属设施。工程总占地1.71hm2,全部为永久占地。本工程总挖方3.00万m³,填方1.84万m³,借方1.02万m³,余方2.18万m³。总投资2486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9186.1万元。工程于2021年4月开工,2023年9月完工。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1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35,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9%。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71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保护和回覆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如需新设弃土(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土(渣)场堆土(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按有关规定报我局审批。

    五、本项目在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该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萧县水利局

                                  2022年3月8日

 


 

                                                     

抄送:安徽池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0223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