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22﹞5号)要求,经主体自主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并会商发改、财政(金融监管)、税务、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意见,一致同意推荐萧县福润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现予公示。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5月31日前书面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并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理由。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5日-5月31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胡召玲
联系电话:0557-2201612
萧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