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其他,国土资源、能源 内容分类: 国土调查基本信息
发文日期: 2022-04-24 09:19:09 生成日期: 2022-04-24 09: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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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萧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名  称: 萧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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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表时间:2022-04-24 09:19信息来源: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作者:国土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萧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萧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萧县统计局

                                     (2022年4月24日)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18年9月,我县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全县百余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05658.81公顷(1584882.15亩)。其中,水田17.44公顷(261.60亩),占0.02%;水浇地50.81公顷(762.15 亩),占0.05%;旱地105590.56公顷(1583858.40亩),占99.93%。

坡度≤2°面积为99741.29公顷(1496119.35亩),占耕地94.40%;坡度2°~6°面积为4898.27公顷(73474.05亩),占耕地4.64%;坡度6°~15°面积为993.82公顷(14907.30亩),占耕地0.94%;坡度15°~25°面积为25.04公顷(375.60亩),占耕地0.02%;坡度>25°面积为0.39公顷(5.85亩)。

(二)种植园用地10265.39公顷(153980.85亩)。其中,果园10232.85公顷(153492.75亩),占99.68%;其他园地32.54公顷(488.10亩),占0.32%。

(三)林地14516.90公顷(217753.50亩)。其中,乔木林地8997.52公顷(134962.80亩),占61.98%;竹林地、灌木林地4.52公顷(67.80亩),占0.03%;其他林地5514.86公顷(82722.90亩),占37.99%。

(四)草地3211.80公顷(48177亩)。我县草地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13.04公顷(195.60亩)。我县湿地全部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5012.62公顷(525189.30亩)。其中,建制镇3798.08公顷(56971.20亩),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85%;村庄30118.62公顷(451779.30亩),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6.02%;采矿用地959.97公顷(14399.55亩),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7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35.95公顷(2039.25亩),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39%。

(七)交通运输用地4950.46公顷(74256.90亩)。其中铁路用地376.67公顷(5650.05亩),占交通运输用地7.61%;公路用地2351.82公顷(35277.30亩),占交通运输用地47.51%;农村道路2218.07公顷(33271.05亩),占交通运输用地44.80%;管道运输用地3.90公顷(58.50亩),占交通运输用地0.0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070.68公顷(136060.20亩)。其中河流水面2591.60公顷(38874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8.57%;水库水面159.92公顷(2398.80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7%:坑塘水面1973.87公顷(29608.05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76%;沟渠2762.29公顷(41434.35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0.45%;水工建筑用地1583公顷(23745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45%。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本次调查全面查清了全县各类土地利用状况、土地权属状况和地类变化情况,数据成果准确客观反映了我县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守牢耕地红线。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统筹生态建设。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土地。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土地用途管制,从严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

“三调”成果是全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我县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