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地理国情监测结果
发文日期: 2024-09-30 17:58:44 生成日期: 2024-09-30 17: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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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地理国情监测成果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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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理国情监测成果的情况说明

发表时间:2024-09-30 17:58信息来源: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作者:国土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地理国情监测外业调查举证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调函〔202117号)要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国情监测变化图斑外业调查举证等工作,不开展内业处理建库等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县级自然资源主管将外业调查举证成果上报,省级未下发通过国家级审查的成果,因此我局不掌握我县地理国情监测信息成果。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