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农场进行项目申报。申报材料经乡镇政府审核把关后,统一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县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工作组相关人员组成项目验收组进行验收、评估等程序,对全县145家县级及以上示范经营主体实施的高质量发展项目进行核查验收,其中萧县安孝丰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4家合作社、萧县庆丰苑家庭农场等4家家庭农场未按照要求建设,项目未通过验收;65个家庭农场、6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建设,项目通过验收。验收合格公示名单表附后。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7月20日前书面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并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理由。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2日-7月20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联系人:魏丽
联系电话:0557-2201612
萧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