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或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除即办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组织市政工程处现场勘察,由市政工程处填写勘察意见;
3.窗口首席代表根据申请材料、勘察意见,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2个工作日 |
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王新 |
窗口受理岗 |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打印受理通知书。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 网上办理的,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渠道告知申请人。 |
无 |
审查 |
0.6个工作日 |
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李岩 |
市政审查岗 |
现场勘察,并提出勘察意见 |
无 |
办结 |
0.2个工作日 |
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李令堂 |
办结岗 |
出具办结通知书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