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
发文日期: 2024-01-22 16:45:51 生成日期: 2024-01-22 16:45:5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办事指南
词:

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24-01-22 16:45信息来源:萧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者:城管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受理条件

1. 严重影响居住采光、居住安全的;2. 对公共设施运行安全构成威胁的;3. 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的;4. 因树木生长抚育需要的;5. 工程施工,需提供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平面图和规划许可证材料。

二、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工程项目平面位置图

必要

原件

纸质或电子

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材料规范清晰、材料内容真实。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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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申请表

必要

原件

纸质或电子

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1.审批表各类要素填写齐全、真实;2.需盖章(法人)、签字(个人)。

空白表格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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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1.受理.窗口或网上申请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提交,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除即办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审核.组织园林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勘察,填写勘察意见;

3.办结.根据申请材料、勘察意见,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王新

窗口受理岗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打印受理通知书。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

网上办理的,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渠道告知申请人。

审查

0.5个工作日

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吴旭东

园林审查岗

现场勘察,并提出勘察意见

办结

0.3个工作日

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李令堂

办结岗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四、设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二十一条: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应当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五、受理机构

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注:

样表见链接:http://sz.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a08232e544018266d560222880&ssqdCode=82337946491f4d47ad9035e0b0002ac3&typeSipe=nameSk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