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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5日,我局接到宿事速办编号:22101500036,群众反映“萧县黄口镇火车站东北方向100米左右的宾馆浴池,燃烧煤炭以供浴池烧热水使用,严重影响大气环境。希望部门核实情况,禁止店家燃烧煤炭 。”,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中反映的宾馆浴池,位于萧县黄口镇火车站东北方向,实际为萧县黄口镇黄淮宾馆,经营者:孟娜,2016年11月2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代码:92341322MA2N23X78Y。
二、现场检查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会同黄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宾馆主要经营浴池,有一台电加热的锅炉,有一台0.5蒸吨的锅炉,现场有烧煤的痕迹,燃烧时产生的烟气,影响周围群众生活环境。
三、处理意见
针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向业主宣传了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业主立即进行整改,一律不准使用燃煤,业主承诺今后不再使用燃煤,以免影响周围环境。10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进行后督查时发现,该浴池的锅炉已停用,堆放的散煤已清理,正在使用电加热热水。后期我局将加大监察力度,不定期不定时对其进行巡查,确保周围群众的生活环境得到良好改善。
四、反馈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通话电话联系投诉人,已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宿州市萧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10月20日
办理人:王雪风 1538570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