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萧县人民政府 > 生态环境领域 > 环境信访
信息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内容分类: 环境信访
发文日期: 2022-10-11 11:00:22 生成日期: 2022-10-11 11:00:2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三只羊”烧烤店反映木炭使用相关问题的回复
词:

关于“三只羊”烧烤店反映木炭使用相关问题的回复

发表时间:2022-10-11 11:00信息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萧县分局作者:办公室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宿事速办服务平台:

2022109日,我局接到宿事速办服务交办工单(编号:22092910550082 “三只羊”烧烤店反映能否使用木炭相关的问题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异常艰巨,空气环境质量全省排名靠后。为切实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县政府于201810月份划定主城区为禁燃区。禁燃区内烧烤店以木炭作为燃料使用时,烧烤食品过程中间断产生大量油烟,导致油烟净化设施不能有效处理,污染周边环境,居民反映强烈。为解决烧烤油烟污染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要求,禁燃区内烧烤店改用清洁能源、安装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在禁燃区内是不允许使用木炭及木炭制品的。

目前,经县市场监管局油烟办执法人员多次与该烧烤店业主进行沟通,业主表示理解。

 

宿州市萧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1010

 

办理人:王晓刚    13855765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