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发文日期: 2024-03-07 19:59:36 生成日期: 2024-03-07 19:59:3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申请指南】萧县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词:

【申请指南】萧县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发表时间:2024-03-07 19:59信息来源:萧县农业农村局作者:农业农村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补贴对象:县级及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

二、补贴范围:本县区域内县级及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

三、补贴标准:

(一)蔬菜产业设施条件改善。补助标准按照不超过设施蔬菜生产项目总投资额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不低于10万元且不超过50万元。
(二)其他产业设施条件改善。补助标准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万元且不超过10万元。

四、申请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完成审核、验收、公示和资金拨付。

五、申请材料: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文件;申报文本,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新农直报或家庭农场名录信息APP截图;示范经营主体安全生产证明;示范主体法人或农场主信用证明;用于扩大再生产仓储、保鲜建设、设施农业、产地初加工等方面相关的材料、票据复印件、成果效益证明;其他相关材料。

六、咨询电话:2201612

七、受理单位:萧县农业农村局

八、办理时限: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从申报到结束一般需要六个月。

九、联系方式:220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