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
2.事项简述:《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四条: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业务部门根据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及工伤职工的住院天数,核定住院伙食补助费。业务部门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根据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交通、食宿费标准,核定交通、食宿费用。
3.办理材料:1、出院记录、主要检查检验报告单
2、费用明细和费用发票
3、社保卡/用人单位账号
4.办理方式:网上/窗口办理。
5.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网上办结/快递寄出。
7.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8.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萧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区
10.咨询查询途径:0557-5062889
11.监督投诉渠道:0557-502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