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萧县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县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审批
一、事项名称:县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审批
二、事项类型:内部事项
三、实施主体: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办理依据
1.《政府投资条例》“第七条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的规定,履行政府投资综合管理职责。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秘[2022]194号)
“第八条 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和省政府规定,履行政府投资综合管理职责。省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办法和省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市、县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办法和同级人民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
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宿政办发〔2015〕38 号)“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委是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和监督检查等。市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筹集、预算编报、预算批复和预算执行管理。市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计全覆盖。市住建、国土、规划、环保、监察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
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第三十四条 各县区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五、申请条件
1.已列入相关规划、年度投资计划或县政府已作出有关决定的项目;
2.需要上报国家或省、市审批,拟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市级配套资金项目;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
3.地方政府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投资项目;
4.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需要由县发展改革委审查或审批的其它项目。
六、申报材料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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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依据/规定 |
材料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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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复印件 |
电子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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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要求批准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文件 |
《政府投资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秘[2022]194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宿政办发〔2015〕3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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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建议书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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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相关规划、年度投资计划或有关决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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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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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依据/规定 |
材料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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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复印件 |
电子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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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要求批准可研报告的申请文件 |
《政府投资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秘[2022]194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宿政办发〔2015〕3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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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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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选址和用地预审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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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建议书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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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节能报告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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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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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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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工作日) |
是否 即办件 |
现场次数 |
是否可 网上审核 |
是否可 网上办件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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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否 |
1 |
是 |
是 |
不含批准前公示、专家评审时间 |
八、办理流程
1. 受理 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窗口 电话5067037
2. 审查 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窗口 电话5067037
3. 决定 县发改委分管领导 电话5067037
4. 批复 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窗口 电话5067037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7-5067037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圣泉镇复兴路18号萧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网 址:https://www.ahzwfw.gov.cn/
十一、政务服务电话
5812345
皖公网安备 3413220200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