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3-04-04 15:38:24 生成日期: 2023-04-04 15:38:2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2023年3月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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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2023年3月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信息

发表时间:2023-04-04 15:38信息来源: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者:市场监督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萧市监处罚[2023]384号 萧县大玺银饰店未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经营新型冠状抗原检测试剂 萧县大玺银饰店 92341322MA2QAXRK47 李梦云 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新型冠状抗原检测试剂经营活动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2
2 萧市监处罚[2023]430号 萧县中医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萧县中医院 211442342222514051 郝盛群 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行为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非法财物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