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全县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健康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县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通过主体申报、乡镇推荐、实地核查、资料审核,经局党组研究,拟认定萧县金于新家庭农场等24个家庭农场、萧县蜜莉葡萄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23年县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4月24日前书面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并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理由。公示时间:2023年4月19日—4月24日。
联系人:霍静
联系电话:0557-2201632
附件:1.公示-附件1:2023年拟认定县示范家庭农场名单.xlsx
2.公示-附件2:2023年拟认定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xlsx
萧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