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安兴龙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水墨小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水墨小区项目位于萧县龙城镇岱湖社区,陈沟路以南,丹青路以西,岱河路以东。项目FBQ-01G-01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54′44.48″,北纬34°11′54.78″,项目FBQ-01G-0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54′47.69″,北纬34°11′54.33″。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FBQ-01G-01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54252m²,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30254m²。地上建筑面积为97574m²,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96290m²,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为992m²,配电房建筑面积为292m²。地下建筑面积32680m²,其中文体活动室262m²,地下车库32418m²。计容建筑面积97574m²,容积率1.80,建筑密度14.84%,绿地率42.23%。
FBQ-01G-0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46598m²,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11741m²。地上建筑面积为83901m²,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80152m²,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为2331m²,配电房建筑面积为164m²,步入大堂建筑面积为994m²,大门50m²,架空层210m²。地下建筑面积27840m²,其中:文体活动室216m²,地下车库27624m²。计容建筑面积83691m²,容积率1.80,建筑密度16.92%,绿地率40.93%。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57hm2,其中永久占地10.10hm2,临时占地2.47hm2。工程总挖方30.56万m3,填方17.89万m3,余方12.67万m3将由建设单位委托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外运至萧县麒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萧管路北段(310-刘套)改建工程(一期)项目进行路基及护坡回填。项目总投资130225.14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91157.60万元。项目建设工期为2022 年8月~2024年10月,总工期26个月。
一、同意报告书确定的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面积12.57hm2。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方法和内容,项目水土流失总量为512t,新增水土流失量420t。
二、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本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11,渣土防护率达98%,表土保护率达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针对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特点,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由主体工程区、围墙退建区、施工临建区和临时堆土区四个分区组成。根据分区要求,严格落实分区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措施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各类施工活动应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集中堆放、防护及回覆利用等措施;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方法。做好监测记录、突出重点,细化监测内容。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依据。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125.80万元(含主设已列1043.3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04.91万元,植物措施840.96万元,临时工程25.26万元,独立费用42.50万元(其中监理费16.00 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9.9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056万元。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二)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建设单位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县水利局审批。
六、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要求,接受工程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建设单位开工前必须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并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在工程投入运行之前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及时向我局备案。
此复。
萧县水利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