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管理
发文日期: 2023-04-11 15:48:01 生成日期: 2023-04-11 15:48:0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萧水审批﹝2023﹞10号
名  称: 关于《萧县市民之家室外景观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
词:

关于《萧县市民之家室外景观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3-04-11 15:48信息来源:萧县水利局作者:水利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萧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萧县市民之家室外景观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萧县市民之家室外景观提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萧县凤城新区,锦屏山路南侧,德舆路东侧,复兴路北侧,老岱河以西;中心坐标:东经:116°55′56"、北纬:34°13′20";涉及景观提升面积约7.85hm2,全部为永久征占地,其中道路硬化(含停车位)面积45842m2,建构筑物(清心亭)面积20m2,绿化面积32620m2,主要包括萧县市民之家(市民之家综合大楼)南广场,岱河西侧游园及周边道路绿化提升三块区域。工程内容包括景观绿化提升,道路及广场硬质铺装,机动车停车位,配套设施以及相应的给排水、电气工程。

本工程总挖方0.85万m3,填方0.85万m3,无余方,无借方;总投资0.22亿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0.19亿元;主体工程于2022年9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3月完工,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一、同意报告书确定的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85hm2。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方法和内容,工程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28.15t,新增水土流失量7.04t。

二、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20、表土保护率95%、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9%。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针对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特点,根据主体工程布局、施工工艺特点及造成水土流失的主导因子相近或相似的原则划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萧县市民之家(市民之家综合大楼)南广场,老岱河西侧游园及周边道路绿化提升三块区域。根据分区要求,严格落实分区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措施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各类施工活动应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集中堆放、防护及回覆利用等措施;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方法。做好监测记录、突出重点,细化监测内容。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依据。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1026.0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8.55万元,植物措施943.17万元,临时措施费2.00万元,独立费用26.00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费8.00万元,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费8.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28万元。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二)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建设单位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县水利局审批。

六、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要求,接受工程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建设单位开工前必须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并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的规定,在工程投入运行之前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及时向我局备案。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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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