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农机购置补贴
发文日期: 2024-03-07 19:57:53 生成日期: 2024-03-07 19: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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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申请指南】萧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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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南】萧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发表时间:2024-03-07 19:57信息来源:萧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作者:农机中心购机办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我省 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 15 个大类 41 个小类 138 个品目(见附件 1)。我省补贴范围 3 年内保持总体稳定,必要的调整将按年度进行。

继续实施连栋温室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对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原植保无人飞机试点)进行购置补贴,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在此之前,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总体上继续按有关规定实施。

各县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和资金供需实际,从我省补贴范围中选取补贴机具品目,优先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以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需要。

我省将按年度对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品目或档次剔除出补贴范围。各地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可列入市、县财政安排资金的补贴范围,具体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由各地自定,不得占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二、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购机者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由各县结合当地补贴资金规模和农业生产实际等综合情况自行确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应做到普惠共享,对超过规定上限的,购机者要主动提出申请,提交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研究确定。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

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 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具体另行通知。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购机者根据各档次的补贴定额自主议价,不再对外公布具体产品的补贴额。

在确保资金供需紧平衡的基础上,我省将围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色产业发展急需机具以及智能、复式、高端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选择水稻插(抛)秧机等不超过10 个品目的产品提高补贴额,其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高至35%,其中,通用类机具的补贴额可高于相应档次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增长幅度控制在 20%以内,具体报农业农村部备案后实施。

2021 年起,对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等机具品目或档次降低补贴标准,确保到 2023 年将其补贴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 15%及以下,具体报农业农村部备案后实施。

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具体产品或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超过 50%的,市、县应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的补贴申请,可按原规定兑付补贴资金。发现异常情形应组织研究并及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对相关产品及其所属档次补贴额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对补贴额进行调整和向社会公布。

三、承办机构

萧县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

四、服务对象

我县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个人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五、申请条件

1、购机者须是萧县行政辖区内的公民、法人或社会组织。

2、我县常年开放补贴办理服务系统,全面推行手机APP“皖事通”自主申请。购机者按规定自主在手机APP完善购机者和所购机具的相关信息、证件编号以及图片影像等相关申请内容,完成购机补贴自主申请

3、购机者也可携带所购机具、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一卡通”原件,以及县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到萧县农机化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六、申报材料

1.购机者所购的农机具。

2.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

3.购机者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4、购机发票。

5、购机者本人的“一卡通”原件。

6、县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其他材料。

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和所购机具向萧县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购机补贴办公室)申请。

2.机具检验:县农机监理站对购机者所购机具的机具状况进行安全检验。

3.审核:县农机化购机补贴办公室对购机者的购机发票和购机补贴申请表等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定。

4. 公示:经审核确定符合购机补贴条件的购机者的购机信息在县政府网站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网页公示。

5. 机具核实:县财政部门会同农机部门对全县购机户的购机真实性深入购机户家中逐一核实。

6. 资金兑付:财政和农机部门对购机户的信息进行核实后,县财政部门将购机补贴资金拨付到购机户的“一卡通”账户中。

八、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九、办公地址

萧县龙城镇世纪家苑四号楼四楼

十、咨询电话

0557-5067588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

0557-5528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