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3-05-05 09:18:19 生成日期: 2023-05-05 09:18:1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2023年4月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信息
词:

萧县2023年4月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信息

发表时间:2023-05-05 09:18信息来源: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者:市场监督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萧市监处罚[2023]595号 萧县爱乐牙科健康咨询服务部在治疗室存放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 萧县爱乐牙科健康咨询服务部 92341322MA2UQ7NK9T 康芳 当事人在治疗室存放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 根据《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4.27
2 萧市监处罚[2023]559号 萧县官桥镇彭林村卫生室在治疗室存放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案 萧县官桥镇彭林村卫生室 341322002333 陈明轩 当事人在治疗室存放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 根据《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4.11
3 萧市监处罚[2023]560号 萧县官桥镇前白村卫生室在治疗室存放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案 萧县官桥镇前白村卫生室 341322002433 牛浩 当事人在治疗室存放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 根据《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