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文日期: 2023-06-12 17:00:18 生成日期: 2023-06-12 17:00:1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萧发改政务[2023]219号
名  称: 关于同意萧县淮海西路与凤山路交叉口东北侧街区建设(开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词:

关于同意萧县淮海西路与凤山路交叉口东北侧街区建设(开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3-06-12 17:00信息来源: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者:发改委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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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锐拓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萧县淮海西路与凤山路交叉口东北侧街区建设(开发)项目立项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完善城市管理机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编制的建设规模

二、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及资金来源项目安排在萧县中部,东至健康北路,南至淮海西路,西至虎山路,北至凤山路。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8.11万平方米(约571.58亩),总建筑面积约65.41万平方米,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用地面积约17.63万平方米(约264.37亩),总建筑面积约32.75万平方米,分5个地块进行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配套、物业服务用房、幼儿园、市政道路等,配套建设水、电、气等公用设施以及绿化景观等室外工程;二期用地面积约20.48万平方米(约307.21亩),总建筑面积约32.66万平方米,分6个地块进行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配套、物业服务用房、邻里中心、幼儿园、景观提升、市政道路等,配套建设水、电、气等公用设施以及绿化景观等室外工程。

项目总投资:382468.53万元。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期安排:48个月。

三、项目建设要符合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在项目开工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不得未批先建

四、请接文后抓紧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报我委审批后组织实施。

五、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3515

 报:县政府

抄  送:住建局  财政局  统计局  审计局  水利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  生态环境分局  林业中心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515日印  

项目代码2305-341322-04-01-797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