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通知,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卫生、体育 内容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6-11 10:34:10 生成日期: 2023-06-11 10:34:1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萧卫妇幼〔2023〕9号
名  称: 关于印发2023年萧县妇幼健康工作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词:

关于印发2023年萧县妇幼健康工作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6-11 10:34信息来源: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作者:卫健委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落实出生缺陷防治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妇幼健康工作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3〕98号要求,我委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萧县妇幼健康工作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规范各项服务要求,保障项目经费,规范使用和管理资金,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附件:1、2023年萧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2、2023年萧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3、2023年萧县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

萧县2023年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项目实施

方案

为提高我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服务对象

(一)总目标

进一步提高我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逐步提升出生人口素质。

(二)年度目标

全县婚检率稳定在85%以上,保证婚检工作质量,全县婚检疾病检出率达到8%以上。加强婚检健康检查门诊规范化建设。

(三)服务对象

为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含新婚、复婚、再婚)开展免费的婚前健康检查。

二、项目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民法典》相关要求,充分尊重公民知情权、选择权,注重保护个人隐私。通过实行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逐步提高婚前健康检查率,普及婚育保健知识,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防止与婚姻和生殖有关的传染病、遗传病的发生与传播。强化婚检规范化门诊建设,提高婚检质量。

三、资金保障和管理要求

(一)项目经费来源

根据《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 每对婚前健康检查财政补助180元。所需经费由省财政与市、县财政按1:1分担。经费结算方式为当年预拨,次年据实结算。

(二)经费使用原则

婚前健康检查补助经费用于专项服务支出,县卫健委在财政部门支持下,结合工作实际,合理使用项目经费,可用于项目检查、购买试剂、社会宣传动员、人员培训、业务帮扶指导、质量控制以及项目督导评估等费用,可先由萧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垫付,县委建委、财政部门审核后核拨。

(三)经费管理要求

1、严格项目管理,执行专款专用。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合理应用于本项目相应工作的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2开展专账管理,严格财务制度。财政部门加强对婚前健康检查补助经费的管理。县卫健委督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日志,留存可以证明其工作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同时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努力实现年度目标。

3建立统计制度,接受年度考核。萧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照要求,及时上报项目执行情况,接受上级督导考核

四、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卫健委高度重视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项目,积极协调财政、民政、妇联、宣传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共同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规范项目实施

萧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合理的项目工作流程,落实婚前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技术和管理规范,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合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提升婚前健康检查服务能力,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项目,提升队伍素质,确保服务质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

我县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对优生优育知识及免费婚前健康检查的意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倡导婚前(孕前)保健等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到家喻户晓,目标人群积极主动、自愿参检,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萧县2023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2023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力度,降低我县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现根据《安徽省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及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财秘2021〕191号)、《宿州市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0)》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让每位准备怀孕和孕早期3个月的农村育龄妇女都能享受免费增补叶酸服务,有效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我县出生人口素质。

(二)年度目标。完成上级下达2023年增补叶酸任务8300人,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神经管缺陷发生率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稳步提高。

二、项目对象和范围

萧县农村计划怀孕和孕早期3个月的育龄妇女

三、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

1、项目实施单位要为准备怀孕的农村育龄妇女在孕前3

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免费增补叶酸,开展叶酸发放、督导、随访和登记,预防和减少神经管缺陷的发生。

2、以预防神经管缺陷为重点,各实施该项目的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充分利用多媒体、宣传栏、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相关政策的宣传和知识普及,扩大叶酸项目的社会影响,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叶酸服用率,提升项目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

3、开展叶酸规范采购、发放管理、追踪随访及信息管理等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和服务落实。

4、按照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职责,严格管理和督导检查,以确保叶酸片的规范存储、合理发放。严禁发放过期药品,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收取费用等行为。

5、各单位依据药品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负责人,建立药品出入台账,遵循有效期优先使用原则,妥善管理好药品并及时下发,避免出现药品受潮、过期等现象。

(二)叶酸发放登记和随访流程

1.准备怀孕的妇女。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村卫生室或基层相应卫生服务人员负责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生育妇女信息,确定发放对象,入户通知其领取叶酸片,到项目实施单位签订知情同意书,同时进行健康教育,并登记发放时间、叶酸领取数量等基本情况。发放时按每人每天04毫克剂量发放叶酸片,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1-3个月的用量。发放者对领取叶酸的妇女每月至少随访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登记叶酸服用情况。服用叶酸6个月未怀孕的生育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2.高危待孕妇女。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乡镇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人员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各村、站上报的信息,对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通高危待孕妇女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叶酸片,签订知情同意书,进行健康教育,并登记时间、用量等叶酸领取情况,每月至少随访一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人员按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剂量发放叶酸片,保证高危待孕妇女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1-3个月的用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人员将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名单通知所在村村医或社区医生,村、站医生应当每1-2周督促高危待孕妇女按时服用,并登记其叶酸服用情况,整理后反馈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人员。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县卫健委负责本地区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工作规范,指导所辖项目地区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健全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对各实施单位叶酸发放管理、项目工作宣传、各单位业务人员培训、信息报送、项目督导等工作,提高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定期向市卫生健康委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2.县妇计中心负责叶酸需求核报、组织分发、信息报送,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计划生育等多种途径,按照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及流程在县卫健委的组织下对人员培训、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宣传教育、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并按要求上报叶酸需求量。承担项目任务的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叶酸发放登记、信息收集报送、随访管理等工作。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据方案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明确专人负责叶酸出入库管理、发放、随访及报表统计上报工作。负责了解辖区内育龄妇女的孕育状况,划怀孕和孕早期3个月妇女的叶酸发放和随访管理,完成有关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上报,指导村、站卫生室规范科学发放叶酸,并对叶酸的发放和管理进行监督。同时负责辖区内高危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和管理。对于县级在每季度督导考核过程中指出的问题,应及时协调解决,保证项目顺利开展。

4.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探索建立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和叶酸发放等工作,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叶酸服用率,提升医务人员服务能力。

(二)实施流程

1.叶酸采购。县妇计中心依据全县年度叶酸需求量,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采购。采购的叶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国药准字号、剂型为04毫克叶酸片、生产厂家必须具备GMP资质、所购叶酸片需提供保险服务。

2.叶酸组织分发。县卫健委根据辖区内各单位叶酸需求情况以及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分配计划,由县妇计中心落实采购后分配给各项目实施单位。县妇计中心在县卫健委的组织下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计划生育等多种途径,按照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及流程组织开展叶酸发放和管理督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将叶酸分发到各村、站卫生室,指导村、站卫生室规范科学发放,并对村卫生室、服务站组织发放和管理进行监督。

3.信息收集报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落实按月收集上报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各项目实施单位按月统计上报辖区内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县妇计中心按月统计辖区内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并按照要求予以报送。项目信息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报送内容包括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月报表和季报表。

(三)经费保障和管理

1.县妇计中心严格按照《安徽省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及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财秘2021〕191号)、安徽省《新划入基本公共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统筹使用财政补助资金。

2.各实施单位要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县卫健委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按时拨付。

3.各单位要严把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强财务和会计核算,做好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资金检查。根据“2023年人均经费延续2016年的15元标准予以补助,含药品费和社会动员、宣传、健康教育培训、药品分发、工作督查等经费”的规定执行(如省、市政策有调整,按最新文件精神执行),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年度内所需叶酸的规范采购,以及各单位的宣传动员、培训教育、发放管理、咨询指导、服用后随访、信息统计上报等相关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以及项目工作内涵,参照《宿州市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0)》相关条款:“围产保健访视”或“家庭巡诊”等项目的服务价格,原则上该项目资金按照每瓶经费10元标准核算,由各项目实施单位据专项经费管理要求予以合理统筹使用。

4.县妇计中心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叶酸发放相应督导考核结果,及时给予资金拨付。各单位应根据每月工作实际完成情况,按时据实上报相应报表。对于在考核中≥85分的乡镇经费全额拨付,对于督导考核分数低于85分的项目实施单位将按照工作实际完成情况,以每下降10个百分点扣减考核期内项目资金总额的百分之十的标准予以资金拨付。原则上年度经费拨付截止至当年度12月下旬。

五、项目考核与评估

(一)县卫健委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按照项目工作规范和有关要求,每季度组织县妇计中心对监督检查、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及时了解组织管理、执行进度、资金使用、质量控制、信息管理、相关知识知晓率、群众满意度等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二)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每半年一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项目实施取得预期效果。

附件:萧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领导小组

附件

萧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领导小组

  :贾敬坤  县卫健委党委成员、副主任

副组长:汪东太  县妇计中心负责人

        杜全会县卫健委老龄健康与妇幼保健股

负责人

  :王振华  县妇计中心副主任

陈春琰  县妇计中心妇保科主任

任薛影  县妇计中心项目负责人

    县妇计中心妇保科工作人员

    县妇计中心妇保科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薛影同志为萧县增补叶酸预防

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萧县2023年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国办发〔2019〕32号)、《全国出生陷综合防治方案》 (国卫办妇幼发2018〕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宿州市2023年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宿卫妇幼2023〕7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积极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为孕期妇女提供健康安全、优质有效的产前筛查服务,稳步提高产前筛查率,加快推进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体系的建立健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促进我县产前筛查率稳步提高,到2030年达到80%以上,完成《“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目标要求。

(二)年度目标我县辖区内开展孕期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助产机构,进行产前筛查工作。2023 年产前筛查率达到75%以上(其中筛查人数占符合筛查条件建册孕妇的90%以上),孕妇咨询随访率达到80%以上。

三、项目内容

(一)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咨询;

(二)为孕中期的孕妇进行“孕中期唐氏综合征血清学三联 筛查”(包括: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 ) ;

(三)开展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宣教指导(包括孕期保健、生育健康和出生缺陷防治相关知识等)。

四、经费保障

(一)经费筹措。实施免费产前筛查项目,产前筛查经费按照参检孕妇每人每孕次130元计算。

(二)经费管理产前筛查参检孕妇每人每孕次补助130元,其中95元用于支付市级产前筛查中心实验室相应费用20元用于采血机构开展健康教育、相关咨询、采样人员劳务等,15元用于县妇幼保健机构的项目管理、业务培训督导和健康宣教等。项目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和挪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卫健委要高度重视实施产前筛查项的重要意义,履行推进项目工作的主体责任,牵头对政策和职能 进行梳理,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开展项目评估和项目总结,全面组织产前筛查工作,强化协同推进,把项目实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县直相关单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平台,利用健康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广泛宣传免费产前筛查服务的政策与内容,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主动要求接受检查;利用妇幼类各类活动,大力倡导优生优育和健康生活理念,营造“全民健康就是全民小康”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项目实施。各级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项目工作流程,不断健全筛查服务网络;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组织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专业技术队伍,确保筛查质量;建立咨询、筛查及随访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数据信息化建设,保障项目数据真实准确。

(四)强化监督管理。县卫健委将推进免费产前筛查和提高产前筛查率纳入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工作质量,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报告工作进展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将严厉查处。

附件:萧县2023年出生缺陷防治项目领导小组

附件

萧县2023年出生缺陷防治项目领导小组

长:贾敬坤    县卫健委党委成员、副主任

副组长:汪东太    县妇计中心负责人

杜全会    县卫健委老龄健康与妇幼保健股

负责人

员:王振华    县妇计中心副主任

陈春琰    县妇计中心妇保科主任

武艳秋    县出生缺陷防治项目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武艳秋同志为萧县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