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二、补贴依据
包括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薯类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国有农林场站等企业或单位比照当地农户享受一次性补贴政策。
三、补贴标准
县结合本地资金额度、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补贴标准。
四、申请材料:以上年度发放清册为基础资料,核准补贴对象、一卡通账号、补贴面积等资料后填报表格。
五、申请程序:登记造册、公示确认、汇总上报、打卡发放、总结评估。
六、咨询电话:0557-5034110
七、受理单位:萧县农业农村局
八、办理时限:2023年5月底
九、联系方式:0557-503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