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
处罚事由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机关 |
备注 |
(萧)文综罚字〔2023〕10号 |
未悬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萧县博客来书店(李*民) |
92341322MA2PPWDF2K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五项之规定 |
免于行政处罚 |
7月25日 |
萧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根据宿文旅秘[2022]84号《宿州市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第十八条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能及时改正的。 |
(萧)文综罚字[2023]05号 |
未悬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萧县老约翰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91341322MA2TRQJP0F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五项之规定 |
免于行政处罚 |
7月17日 |
萧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根据宿文旅秘[2022]84号《宿州市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第十八条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能及时改正的。 |
(萧)文综罚字[2023]03号 |
侵犯他人著作权 |
萧县博文书店(王*溪) |
92341322MA2WP68R4M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
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品75本,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
7月20日 |
萧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
(萧)文综罚字〔2023〕007 号 |
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标识 |
安徽精彩童年儿童娱乐有限公司 |
91341322MA2UCBAC56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
警告的行政处罚 |
7月28日 |
萧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
(萧)文综罚字〔2023〕011号 |
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
萧县侯行行网咖(侯*民) |
91341322MA2WBGAK0W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
免予行政处罚 |
7月28日 |
萧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 第一款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参照《安徽省文化和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第二条的处罚标准(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能及时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