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创业政策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2、对象范围: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劳动者。
3、申请条件:有就业创业需求。
4、申请材料:该事项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
5、咨询流程:县人社局就业股、县就业中心,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均免费提供就业创业咨询服务。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劳动者可就近前往咨询。
6、现场咨询地点:县政务中心B栋14层(人社局就业股)、龙河街道淮海东路1085号(县就业中心),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7、咨询电话:0557-5028496、0557-5026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