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萧县人民政府批准,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7(幅) 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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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2023-5 |
宗地总面积: |
2871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萧县经济开发区北区萧泉工业园,沿河北路以北,经二路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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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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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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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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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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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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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59.864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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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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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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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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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按起始价13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3-5号宗地出让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说明》,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容积率(FAR)≥1.0,建筑密度(BD)≥40%,行业名称为汽车制造业,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项目投产达产后,年度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单位排放增加值不低于2600万元/吨;单位能耗增加值不低于4万元/吨标准煤。竞得人需与萧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并严格按照《“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内容进行建设。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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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2023-7 |
宗地总面积: |
1194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萧县经济开发区北区萧泉工业园,沿山路以南,翰林路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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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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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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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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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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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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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32.927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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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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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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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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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按起始价13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3-7号宗地出让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说明》,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容积率(FAR)≥1.0,建筑密度(BD)≥40%,行业名称为汽车制造业,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项目投产达产后,年度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单位排放增加值不低于2600万元/吨;单位能耗增加值不低于4万元/吨标准煤。竞得人需与萧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并严格按照《“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内容进行建设。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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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2023-10 |
宗地总面积: |
1785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萧县经济开发区北区萧泉工业园,规划二路以南,翰林路以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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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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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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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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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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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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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48.133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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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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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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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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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按起始价13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3-10号宗地出让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说明》,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容积率(FAR)≥1.0,建筑密度(BD)≥40%,行业名称为汽车制造业,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项目投产达产后,年度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单位排放增加值不低于2600万元/吨;单位能耗增加值不低于4万元/吨标准煤。竞得人需与萧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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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2023-15 |
宗地总面积: |
1999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萧县经济开发区北区萧泉工业园,沿山路以南,规划二路以北,沿河北路东段以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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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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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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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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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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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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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89.902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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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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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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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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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按起始价13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3-15号宗地出让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说明》,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容积率(FAR)≥1.0,建筑密度(BD)≥40%,行业名称为汽车制造业,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项目投产达产后,年度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单位排放增加值不低于2600万元/吨;单位能耗增加值不低于4万元/吨标准煤。竞得人需与萧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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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2023-16 |
宗地总面积: |
133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萧县经济开发区北区萧泉工业园,沿河北路东段以西,沿山路以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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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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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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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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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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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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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59.993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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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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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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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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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按起始价13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3-16号宗地出让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说明》,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容积率(FAR)≥1.0,建筑密度(BD)≥40%,行业名称为汽车制造业,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项目投产达产后,年度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单位排放增加值不低于2600万元/吨;单位能耗增加值不低于4万元/吨标准煤。竞得人需与萧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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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2023-28 |
宗地总面积: |
3605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萧县经济开发区皇藏大道以西,纬二路以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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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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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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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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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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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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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02.97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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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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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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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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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按起始价13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3-28号宗地出让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说明》,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容积率(FAR)≥1.0,建筑密度(BD)≥40%,行业名称为汽车制造业,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项目投产达产后,年度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单位排放增加值不低于2600万元/吨;单位能耗增加值不低于4万元/吨标准煤。竞得人需与萧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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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2022-116 |
宗地总面积: |
7419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圣泉镇黄金庄、李圩、袁新庄行政村,萧县循环工业园薛庄路西、G310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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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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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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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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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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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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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46.724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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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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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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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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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按起始价13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2-116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该地块为工业用地,容积率(FAR)≥1.0,建筑密度(BD)≥40%。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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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范围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另有规定的除外)。被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信用宿州市信息共享平台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3月23日至 2023年4月12日17时00分前,按照出让文件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五、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4月12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4月13日10时00分。
拍卖地点:安徽省宿州市萧县萧龙路东侧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二楼。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注意事项:
1.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及宗地现状,竞买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各宗地出让文件。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
3.凡报名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法人单位,须取得安徽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格,并绑定有效的数字证书(CA)。
4.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数字证书(CA)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进入系统平台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出让文件中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名资料,并携带报名地块纸质材料现场复核。如发现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及竞得人竞资格,没收其竞买保证金,同时列入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依法追究竞得人的相关责任。
5.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方式为受让人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1年内缴清,竞得人提前申请商品房预售的,须在批准预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时,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6.CA办理方式:(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咨询电话0557-3030327
本次拍卖委托安徽龙顺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承担(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096462727微信同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徐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0557-5017750 13956889277
九、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宗地竞买保证金。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账号:181248416460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账号:1312052029300180308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萧县支行
账号:12025101040015791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开户行:安徽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账号:20010124376866600000016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账号:34050172730800001579
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