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市监函字﹝2023﹞59号
关于印发《萧县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省局《关于在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常态化规范提升工作中开展“一县一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3〕120 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肉制品质量安全水平,我局制定了《萧县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将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与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常态化规范提升工作有机结合,推动我县肉制品稳步健康发展。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
萧县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肉制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我县肉制品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局《关于在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常态化规范提升工作中开展“一县一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经过安全提升,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大幅度提升,年度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肉制品生产企业原料把关率达到100%,食品安全风险自查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率和考核合格率达到100%。鼓励规模以上肉制品生产企业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危害分析,健全关键控制点运用体系,从而达到肉制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控制水平进一步提升,产品整体得到进一步发展的目的。
二、工作举措
(一)全面摸排。对全县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全面排查,摸清企业、小作坊数量、分布、质量控制现状等情况,登记造册,一企(坊)一档,及时更新监管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找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影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问题,深入分析其存在的原因,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许可专项清理。对多次抽检不合格、长期停产等不再具备生产许可(登记)条件的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开展许可专项清理。强化监督检查和稽查办案联动,保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行为。不符合生产卫生规范要求的,要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直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登记证。违法情节严重的,或同一家食品生产单位一年内多次抽检不合格的,依法从重处罚;相关从业人员符合行业禁入、罚款条件的,依法处罚到人。
(三)约谈闭环管理。开展“条目式、承诺式约谈+闭环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抽检不合格以及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隐患的肉制品企业开展条目式、承诺式约谈,由企业负责人承诺其各项整改措施的完成时间,属地监管部门在整改期间督促、验证和闭环,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立案查处。
(四)严格落实主责。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机制。做到日管控和质量控制巡检有机结合。以点带面复制推广“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有效经验和做法。督促所有企业和小作坊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生产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推动企业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五)加强指导帮扶。结合“千企万坊”帮扶行动、党建引领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流动诊所” 等工作,组织检验检测等领域技术专家,深入开展“一企一策”“一坊一策”帮扶指导,为有需求的食品生产者提供“一对一”技术帮扶,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提升质量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3月31日至4月30日)。对全县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逐户摸排调查,摸清每户的质量控制现状,分类施策开展提升工作。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3年4月1日至 2023年6月30日)。加强督促指导,定期组织评价肉制品企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分析新问题、研究新情况、出台新措施,深入推进肉制品企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在全面完成肉制品企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成效,研究进一步提升肉制品企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建议,探索加强肉制品企业质量安全监管举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我县肉制品产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是我县市场监管部门落实“一改两为”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夯实食品安全基础、提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我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谋划、创新举措、狠抓落实,按要求、按进度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加强统筹协调。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是推动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常态化规范提升工作的重要抓手,我局要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办的统筹协调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化、文化旅游、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推动开展全链条监管和帮扶奖补,推动开展行业自律,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推介。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要广泛宣传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取得的成效,鼓励食品生产者通过“企业开放日”“食品安全周”等形式全方位展示质量安全管控能力,组织引导食品生产者参与各类产销对接、展览展销、文化交流等宣传推广活动,不断提高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助推我县肉制品产业做大做强。
(四)强化工作指导。我县将对肉制品企业进行调研,适时将好的做法向全县推广,并强化对肉制品企业质量安全提升工作的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持续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2023年7月4日前报送《萧县肉制品生产企业统计表》(附件 1),9月30 日前报送肉制品企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包括肉制品企业企业基本情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萧县肉制品企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统计表》(附件 2),以及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方面的特色亮点做法及成效。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县局食品生产流通股。
联 系 人:刘璐
联系电话:0557-5016569
电子邮箱:870127890@qq.com
附件1
萧县肉制品生产企业统计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人: 报送时间: 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 |
生产地址 |
企业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是否建立 HACCP等 管理体系 |
是否自建或 合作建立畜禽 养殖场 |
是否 开展自查 |
是否实行 原料供应商 审核制度 |
是否投保 食品安全 责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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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请确认食品生产许可事项,只填写申请单元包含肉制品企业的企业,仅有畜禽水产罐头等的企业不需填写。
2、因涉及工作目标中建立和实施 HACCP 等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比例,请在企业类型一栏注明系大型生产企业、中型生产企业等,
划分标准为大型年主营收入超4亿元,中型年主营收入超 2000 万元。请注意,如企业产品种类较多,主营收入仅指肉制品企业
产品的经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