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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通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技、教育 内容分类: 监督检查
发文日期: 2023-04-10 11:22:00 生成日期: 2023-04-10 11:22:0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萧文旅〔2023〕7号
名  称: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关于印发《萧县开展2023年度对娱乐场所、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出版物经营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艺术品经营单位、旅行社、文艺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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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关于印发《萧县开展2023年度对娱乐场所、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出版物经营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艺术品经营单位、旅行社、文艺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4-10 11:22信息来源:萧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作者:文化和旅游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为进一步整合市场监管资源,规范娱乐场所、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艺术品经营单位、旅行社和文艺类校外培训机构经营秩序和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的稳定,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萧县2023年度“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萧县2023年度“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第一版)》文件要求,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对娱乐场所、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出版物经营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艺术品经营单位、旅行社和文艺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现将活动工作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事项

(一)文化和旅游部门抽查事项

1.娱乐场所经营行为检查。包括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有关手续办理或者备案情况。

2.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检查。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3. 出版物经营单位(书店)检查。发行的出版物内容、规范、版权符合规定情况检查;主要登记事项变更情况的检查;出版物经营活动符合规定情况的检查。

4.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检查。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频道许可证的检查;对机房的检查。

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检查。场所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经营情况的检查。

6.营业性演出活动从业单位。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检查、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检查。

7.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检查、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情况检查。

8.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9.文艺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的检查。

(二)公安机关抽查事项

1.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情况检查。

2.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网络安全保护。

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及治安安全检查、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检查。

4.营业性演出活动从业单位治安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三)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事项

1.娱乐场所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3.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4.艺术品经营单位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5.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6. 印刷企业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广告违法行为检查。

7. 出版物经营单位企业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计量单位使用情况检查

8. 文艺类校外培训机构价格行为检查;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四)消防救援机构抽查事项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2.文艺类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五)卫生健康部门抽查事项

娱乐场所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检查。

二、抽查对象和比例

抽查对象:本次联合抽查活动的抽查对象为全县娱乐场所、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出版物经营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艺术品经营单位、旅行社和文艺类校外培训机构。

抽查比例:根据信用风险类别不同,对A、B、C、D类企业分别按5%、10%、50%和100%比例抽取。

三、职责分工

(一)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统筹全县联合抽查工作,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实施抽查对象的随机摇号和任务派发,对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分别负责指导本系统抽查业务,根据需要可以直接随机选派人员参加联合检查活动。

(三)实施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按要求开展实地检查,并及时将抽查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阶段

抽查工作从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10月30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随机摇号阶段(4月10日至5月25日)。县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既定的抽查事项和比例,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以任务形式通过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派发检查实施单位。检查实施单位应及时登录监管平台接收抽查任务根据分配的待查企业名单,从本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根据专业和岗位要求,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二)实地检查阶段(5月26日至10月15日)。县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成立由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大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研究制定具体检查实施方案。实地检查前应提前与企业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实地检查时,联合检查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应按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三)结果公示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0日)。各检查实施单位要牢固树立“抽查结果未公示视为未完成抽查”的观念,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联合检查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联合抽查活动,将其作为推进文化和旅游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探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筹划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监督检查任务。要完善档案管理,确保有效监管。

(二)强化执法联动。联合检查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提高抽查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抽查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应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应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不得用责令改正、行政指导代替,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置。

(三)强化跟踪督查。联合检查部门要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履行“双随机”抽查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及时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文化和旅游局:刘龙

联系电话:0557-5033663     邮箱:50155320@qq.com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纵皖玉

联系电话:0557-5022531   邮箱:503492459@qq.com

县公安局:王鹏

联系电话:0557-5061182    邮箱:564047073@qq.com

县消防救援大队:毛磊

联系电话:0557-2230007   邮箱:747412993@qq.com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王臣玲

联系电话:17755751322     邮箱: 286357386@qq.com

 

萧县文化和旅游局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萧县公安              萧县消防救援大队

                    

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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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萧县开展2023年度对娱乐场所、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出版物经营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艺术品经营单位、旅行社、文艺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