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民族成分变更、更正
发文日期: 2024-03-07 19:37:32 生成日期: 2024-03-07 19:37:3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公安局办理民族成分变更、更正事项流程公开指南(包括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词:

萧县公安局办理民族成分变更、更正事项流程公开指南(包括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发表时间:2024-03-07 19:37信息来源:萧县人民政府作者:县公安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受理部门:萧县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

办理条件:民族成分变更更正

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所需资料:

1、市级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

2、变更人《居民户口簿》;

3、变更人《居民身份证》。

4、20周岁以上不得办理民族变更。

办理时限:即办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结果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皖公治安〔20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