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发文日期: 2024-03-07 19:39:29 生成日期: 2024-03-07 19:39:2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公安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事项流程公开指南(包括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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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公安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事项流程公开指南(包括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发表时间:2024-03-07 19:39信息来源:萧县人民政府作者:县公安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受理部门:萧县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

办理条件:首次办证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流程:应由被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所需材料:本人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已办过指纹证本人到场即可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邮递证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发改价格[2003]2322号,首次办证免费,换证20元/张;补证40元/张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