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办事指南
发文日期: 2024-06-12 18:48:54 生成日期: 2024-06-12 18:48:5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死亡医学证明
词:

死亡医学证明

发表时间:2024-06-12 18:48信息来源: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作者:卫健委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服务对象

死者家属

二、服务机构

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服务项目和内容

1.在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正常死亡者; 2.家中或公共场所经“120”抢救后死亡者; 3. 家中或公共场所未经“120”抢救属于疾病死亡且死因不可疑者。

四、申请材料

死亡者身份证原件、《死亡医学证明书》签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五、服务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相关医疗机构审核后办理。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服务时间:每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九、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电话:12345

网上投诉渠道: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皖事通https://www.ah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