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节能审查
发文日期: 2023-10-08 10:17:55 生成日期: 2023-10-08 10:17:5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萧发改环资〔2023〕18号
名  称: 关于萧县丰达新材料有限公司PU合成革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词:

关于萧县丰达新材料有限公司PU合成革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表时间:2023-10-08 10:17信息来源: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作者:发改委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萧县丰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报来《萧县丰达新材料有限公司PU合成革建设项目节能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马鞍山市节能环保产业协会《萧县丰达新材料有限公司PU合成革建设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马节环〔2023〕13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宿州市萧县经济开发区合成革园区内

三、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约7000.07tce(当量值),8933.38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费电力约1138.58万kW·h、消费蒸汽约5.85万t、消费液化气约15t、消费水约5.36万t。项目可比价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约0.815tce/万元。

、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工艺节能。项目选择的设备,采用可自动控制系统,通过自动调节耗电功率,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2)选用高效节能设备。主要设备电机采用变频节能进行控制,减少电耗。提高企业用电功率因数,采用电容器组集中补偿,低压要求0.9以上,10kV要求0.95以上。

3)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建立能源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以总经理为总负责,车间下设专职能源管理人员,负责全公司的能源管理工作,同时在各个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成立节能管理网络,对企业的能源工作统一管理。

4)其他节能措施太阳能通过光伏组件转化为直流电力,再通过并网型逆变器将直流电能转化为与电网同频率、同相位的交流电,升压后并入电网。

、请项目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函告项目有关事项。且应及时开展节能验收,验收意见报节能主管部门。

六、本节能审查只负责对项目用能工艺、设备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等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2023年10月8日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0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