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
1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1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局局长担任,县局副局长及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1.2 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和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指导协调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处置工作。
根据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事件调查、危害控制、新闻宣传等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股牵头,会同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工作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汇总,通信、交通、资金、物资和后勤保障,以及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和公文处理等工作。
(2)事件调查组: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股室牵头,技术支撑单位配合,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和原因分析,对疑似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检验检测,以及事件风险评估和发展趋势研判等,作出事件调查结论,提出相关防范意见和建议。
(3)危害控制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股室牵头,监督、指导事发地食品监督管理单位对问题产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查封扣押,责令召回、下架和销毁等行政控制措施,严格控制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4)新闻宣传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事件处置的新闻发布、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工作。
2 应急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食品药品综合协调股,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履行食品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职责。
3 监测与预警
3.1 监测与预警
按照上级部门统一规定和部署,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和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市场,尤其是高风险食品品种的日常监管和检验检测,加强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一旦确认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或前兆信息时,应立即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同时提出有效的防范意见和建议。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决定是否发布预警信息(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个预警级别)和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及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级别
根据《萧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食品安全事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4.2 应急响应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响应原则,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通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按要求做好有关信息的报告。事故调查组、危害控制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综合保障组负责后勤保障,信息报告组负责对外发布通稿稳定舆情。同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规模、程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提请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资支持。
4.3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