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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4-02-05 14:45:28 生成日期: 2024-02-05 14:45:2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萧县2024年2月新闻出版领域行政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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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萧县2024年2月新闻出版领域行政处罚结果

发表时间:2024-02-05 14:45信息来源:萧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文物局)作者:文化和旅游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
方式和期限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机关 备注
萧县苗强书店(苗*) 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 2024年1月1日执法人员在该书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书店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 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品6本,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品6本,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萧)文综罚字〔2024〕1号 立即整改 2024年1月30日 萧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参照《安徽省新闻出版(版权)电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六部分涉及著作权侵权的违法行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