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卫计办、县妇计中心:
为全面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我县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育龄群众优生优育意识,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促进家庭幸福,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印发《萧县2024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31 日
萧县2024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0﹞1024号)和《安徽省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皖卫妇幼秘〔2023〕130号),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家庭、面向育龄人群,以计划怀孕夫妇为中心,真正体现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健康服务理念,落实保障措施。全面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省卫生健康委下达的2024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5%以上,逐年提高参检妊娠率。
(二)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三)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筛查的高风险人群优生咨询指导服务率100%,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
(四)早孕及妊娠结局跟踪随访率95%以上。
(五)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三、服务对象
享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标人群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为萧县户籍、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在计划受孕前4-6个月内进行检查。
(二)在萧县居住满半年、符合生育政策,计划4-6个月内怀孕的流动人口夫妇。
四、服务内容
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具体服务内容共19项,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国人口发〔2010〕31号)。
五、服务职责
(一)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县域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全县专项工作启动会;组织开展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及时了解组织管理、执行进度、质量控制等项目实施情况。
(二)县妇计中心:负责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督导工作;开展健康教育;承担甲状腺功能(TSH)实验室检测,承担街道目标人群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负责对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孕优项目管理及随访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收集各乡镇卫生院上交的《家庭档案》;根据检查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并填写《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负责将评估为高风险人群的检查结果告知高风险夫妇,并进行优生咨询,指导进一步检查、治疗或转诊;指导乡镇卫生院按时完成早孕及妊娠结局指导和追踪随访等任务。
(三)乡镇卫生院:对项目开展质量负责;对参检人员是否符合免费检查条件进行把关;开展本辖区的健康教育;签订《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情同意书》,采集参检夫妇基本信息和病史信息,填写《家庭档案》基础信息,以及孕前检查表(妻子)和(丈夫)“一般情况”;为自愿参加检查的服务对象提供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血常规、尿常规、白带常规检查以及淋球菌检测、沙眼衣原体感染检测、血型、乙肝五项检测、梅毒、生化三项、优生五项筛查等)检查和妇科超声常规检查;每周五将血液标本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及时送至县妇计中心临床实验室检测;规范填写《家庭档案》纸质材料并按要求录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各系统,每周五对已录入系统的《家庭档案》整理后,上交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评估存档。乡镇卫生院负责打印、组织发放《评估告知书》,并对评估为一般人群的参检群众进行优生咨询指导,按时完成早孕及妊娠结局指导和追踪随访、信息录入及上报等任务,相应登记本应按照医疗文书资料妥善留存保管。
(四)乡镇卫计办:指定专人负责,配合乡镇卫生院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做好参检对象的摸底排查、条件审核,筛选出符合目标人群的名单;开展健康教育;组织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到辖区乡镇卫生院接受免费健康检查。
六、经费结算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按照国家确定的结算标准,根据各单位承担的服务项目,经质控及考核后,统一据实结算。合理统筹安排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经费使用,主要用于开展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B超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宣传发动等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争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套工作经费,合理安排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经费使用。
县卫生健康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以及项目工作内涵,参照《关于下发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劵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卫妇社〔2011〕41号)、《宿州市医疗服务价格目录》等文件相应条款予以执行经费发放。
各单位必须严格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强财务和会计核算,做好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资金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贯彻执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这一惠民政策,明确各乡镇卫生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卫计办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卫计办应积极配合卫生院工作。在强化项目质量的同时,确保信息安全。各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广泛宣传、序时推进。各单位要因地制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特色优势,宣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作用,提高待孕夫妇参加检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质量。
(三)纳入考核,专项督查。县卫健委将把孕优项目纳入年度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及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常态化督导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的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努力提高目标人群检查覆盖率,逐年提高参检妊娠率,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萧县2024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分解表
附件:1 | ||
萧县2024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分解表 | ||
乡镇街道 | 2023年政策内出生数 | 2024年任务数 |
龙城镇 | 257 | 135 |
黄口镇 | 509 | 265 |
白土镇 | 165 | 86 |
官桥镇 | 140 | 73 |
庄里镇 | 170 | 88 |
赵庄镇 | 500 | 260 |
丁里镇 | 241 | 125 |
永固镇 | 151 | 79 |
马井镇 | 465 | 242 |
杜楼镇 | 428 | 223 |
闫集镇 | 317 | 165 |
酒店镇 | 423 | 220 |
杨楼镇 | 468 | 243 |
刘套镇 | 243 | 126 |
大屯镇 | 530 | 276 |
祖楼镇 | 330 | 172 |
青龙集镇 | 223 | 116 |
孙圩子镇 | 342 | 178 |
新庄镇 | 480 | 250 |
圣泉镇 | 372 | 193 |
王寨镇 | 426 | 222 |
张庄寨镇 | 617 | 321 |
石林乡 | 184 | 96 |
锦屏街道 | 178 | 94 |
龙河街道 | 309 | 161 |
凤城街道 | 178 | 94 |
合计 | 8646 | 4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