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发文日期: 2024-03-05 17:43:29 生成日期: 2024-03-05 17:43:2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萧发改政务[2024]133号
名  称: 关于同意萧县经开区合成革园区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词:

关于同意萧县经开区合成革园区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4-03-05 17:43信息来源: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作者:发改委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安徽萧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萧县经开区合成革园区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完善萧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建设规模

二、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及资金来源项目安排在萧县经济开发区合成革园区。对合成革园区永兴路雨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其中改造修复污水主管长度约216m,管径DN500

项目总投资:55.52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期安排:3个月。

三、项目建设要符合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在项目开工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不得未批先建。

四、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435

报:县政府

送:住建局  财政局  统计局审计局  水利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 生态环境分局林业中心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35日印  

项目代码2403-341322-04-01-489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