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锦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萧县智慧农业产业园(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萧县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建设规模。
二、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及资金来源:项目安排在萧县官桥镇,总占地面积约643.7亩,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米,建设内容包括智能化玻璃温室,连栋温室,单体温室,水产温室,配套用房,农业研究中心等,同时完善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并购置软硬件及配套设备等。
项目总投资:45602.33万元。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工期安排:24个月。
三、项目建设要符合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在项目开工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建设办公用房,不得调整建设用途,不得未批先建。
四、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4年3月25日
抄 报:县政府
抄 送:住建局 财政局 统计局 审计局 水利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态环境分局 林业中心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印
项目代码:2312-341322-04-01-457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