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火灾事故处理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授权的消防救援部门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萧县金盟建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2023.4.27”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暂不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