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水利站:
各单位农业灌区取水许可变更申请书等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如下:
一、 原则同意各单位取水许可变更申请,变更取水量见附表(各乡镇灌区取水变更水量情况统计表)。
二、你单位应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认真落实节水措施,严格执行用水定额、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每年年底要及时向我局反馈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积极配合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并依法按时缴纳水资源费。
三、若项目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
萧县水利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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