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萧县人民政府 > 新闻出版版权领域 > 行政处罚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4-05-15 16:50:01 生成日期: 2024-05-15 16:50:0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萧县2024年新闻出版领域行政处罚结果(五)
词:

关于萧县2024年新闻出版领域行政处罚结果(五)

发表时间:2024-05-15 16:50信息来源:萧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文物局)作者:文化和旅游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
方式和期限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机关 备注
萧县阳航文具店(赵*玲) 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 2024年4月7日执法人员在该书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书店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 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品2本,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品2本,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萧)文综罚字〔2024〕5号 立即整改 2024年5月9日 萧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参照《安徽省新闻出版(版权)电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六部分涉及著作权侵权的违法行为--1。
萧县新城网吧 未在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2024年4月8日执法人员在萧县新城网吧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网吧未在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免予行政处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免予行政处罚 (萧)文综罚字〔2024〕6号 立即整改 2024年5月14日 萧县文化和旅游局  参照《安徽省文化和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