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河长办、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守牢安全底线,进一步改善水生态环境,根据《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省总河长令第5号)、《关于印发〈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 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河长办〔2024〕4号)、《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宿州市总河长令第8号)等文件要求,特印发《萧县纵深推进水域岸线“清四乱”行动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萧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萧县纵深推进水域岸线“清四乱”
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强化河湖长制决策部署,深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根据《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省总河长令第5号)、《关于印发〈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 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河长办〔2024〕4号)、《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宿州市总河长令第8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以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域岸线空间、改善水质提升水生态环境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河湖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问题,推进水域岸线“清四乱”工作向纵深发展。坚决清存量、遏增量,持续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着力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
二、整治范围
港河、利民沟、大沙河、洪河、萧濉新河、毛河、申河、北湘西河、老岱河、龙河、闸河、倒流河、运河、废黄河、碱河、岱河、王引河、湘西河、洪碱河等十九条县管河道干支流,并向大中小沟及村内坑塘等延伸。
三、工作任务
(一)全力推进引江济淮“清水北送”保护行动。集中排查整治萧濉新河、大沙河干支流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非法排污、违规养殖、非法捕捞、秸秆垃圾污染水质等问题,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和入河排污口监管。(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萧濉新河、大沙河干支流沿线乡镇)
(二)持续排查整治水域岸线“四乱”问题。排查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围垦河湖、填堵河道,占用河道开发工业园区、房地产,种植阻水片林和阻水高秆作物,设置妨碍河道行洪的拦河渔网、养殖网箱,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光伏电站、风力发电场,以风雨廊桥名义开发建设房屋,以生态治理、绿色廊道、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名义违法侵占河湖,涉河建设项目施工违法占用河道,以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破坏堤防、非法取土等问题。(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三)持续排查整治可能造成水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排污口、违规种植、厕所、养殖等容易造成水质、水生态污染问题,定期组织对河道内可能影响水质的农作物秸秆、垃圾以及病死畜禽尸体等杂物进行打捞。(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各乡镇(街道))
(四)持续推进河湖水域衰死水草治理。清理整治河道内枯草落叶、水草、衰死植物及河道两岸垃圾、农作物秸秆堆放等可能造成水质、水生态污染问题。(责任单位:河道沿线乡镇(街道))
四、步骤安排
(一)全面排查。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要以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域岸线管控空间、河湖“四乱”、水环境污染问题为重,对整治范围内的河湖库开展全面排查。
(二)建立台账。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要根据排查结果,建立河湖库“四乱”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县、镇、村三级河湖长责任人,明确问题清理整治责任主体。
(三)清理整治。对严重影响防洪、威胁水利工程安全、容易造成水生态污染的问题,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实不具备立行立改条件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各县级河长要督促包保乡镇(街道),明确清理整治具体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河长办要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水域岸线“四乱”问题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切实做好本领域内水域岸线管控、水生态保护工作。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细化要求,采用科学有效的方式,避免清理整治过程中造成水环境生态的二次污染。在5月31日之前,完成问题排查整改任务,并将排查整改问题清单报县河长办。
二是强化日常管护。要加强水域岸线管控,严格落实县、镇、村三级河长巡河护河责任,及巡河员日常巡查管护职责,加密重点河段巡查频次,杜绝表面化、走过场等形式主义,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推动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
三是严格监督考核。推进水域岸线“四乱”问题排查治理及河湖日常管护情况将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县河长办将进行明察暗访,通过现场巡查、调阅工作台账等方式掌握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水域岸线“四乱”问题排查整治成果,通报工作开展不力、责任河段问题突出的河长及相关单位,并报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对问题严重、出现污染事件的,按照《萧县河湖长制提醒、约谈、问责办法》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萧县水域岸线“清四乱”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清单
2.萧县河湖水域衰死水草治理行动责任分工表
附件1
萧县水域岸线“清四乱”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 (加盖公章) 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填报时间:
序号 |
问题领域 |
发现的问题 |
整改措施 |
目标任务(标准) |
整改实施主体 |
责任领导 |
完成 时限 |
1 |
(填写专项行动重点领域名称,如:涉河违建、畜禽养殖污染等) |
(填写问题具体表述) |
(填写问题整改所采取的具体工作举措,分条目填写) |
(填写问题整改完成时所达到的状态,做到可调度、可验收、可考核) |
(填写问题整改任务实施单位) |
(为属地政府、单位分管负责人) |
(填写问题整改结束的最后时限) |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附件2
萧县河湖水域衰死水草治理行动责任分工表
序号 |
河道名称 |
县级河长 |
责任单位 |
1 |
大沙河 |
陈 瑾 |
黄口镇、闫集镇、马井镇、杜楼镇、丁里镇、酒店镇 |
2 |
湘西河 |
陈 瑾 |
马井镇、赵庄镇、杜楼镇、王寨镇、孙圩子镇 |
3 |
老岱河 |
朱永亮 |
凤城街道、杜楼镇、圣泉镇 |
4 |
洪 河 |
肖 民 |
大屯镇、张庄寨镇、酒店镇 |
5 |
岱 河 |
张 坦 |
凤城街道、杨楼镇、杜楼镇、丁里镇、王寨镇、圣泉镇、孙圩子镇 |
6 |
利民沟 |
吴 群 |
黄口镇、杨楼镇、闫集镇、新庄镇、马井镇、杜楼镇 |
7 |
毛 河 |
付欣欣 |
大屯镇、祖楼镇、张庄寨镇、酒店镇 |
8 |
北湘西河 |
李红玲 |
马井镇、酒店镇 |
9 |
洪碱河 |
张 鹏 |
祖楼镇、孙圩子镇、石林乡 |
10 |
废黄河 |
张俊伍 |
杨楼镇、刘套镇 |
11 |
运 河 |
丁勤华 |
锦屏街道、龙城镇、丁里镇、永堌镇 |
12 |
申 河 |
胡永乐 |
赵庄镇、祖楼镇、张庄寨镇、酒店镇 |
13 |
龙岱河 |
周 瑜 |
龙河街道、锦屏街道、龙城镇、丁里镇、永堌镇 |
14 |
倒流河 |
周 磊 |
白土镇、庄里镇 |
15 |
王引河 |
杨洪军 |
青龙集镇、石林乡 |
16 |
萧濉新河 |
刘圣军 |
孙圩子镇 |
17 |
闸 河 |
蒋 曦 |
锦屏街道、永堌镇、白土镇 |
18 |
港 河 |
王 威 |
马井镇、赵庄镇、王寨镇、祖楼镇、酒店镇、孙圩子镇 |
19 |
碱 河 |
郑玉锦 |
张庄寨镇、石林乡 |
20 |
县域内已划界大沟 |
/ |
所在乡镇、街道 |
备注:各乡镇(街道)负责对辖区河段内衰死水草清理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