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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 内容分类: 河湖长制工作
发文日期: 2024-04-22 15:58:00 生成日期: 2024-04-22 15:58:0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萧河长办〔2024〕2号
名  称: 关于印发《萧县纵深推进水域岸线“清四乱”行动方案》的通知
词:

关于印发《萧县纵深推进水域岸线“清四乱”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4-22 15:58信息来源:萧县水利局作者:水利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乡镇(街道)河长办、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守牢安全底线,进一步改善水生态环境,根据《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省总河长令第5号)、《关于印发〈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 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河长办〔2024〕4号)、《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宿州市总河长令第8号)等文件要求,特印发《萧县纵深推进水域岸线“清四乱”行动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萧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4月22


萧县纵深推进水域岸线“清四乱”

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强化河湖长制决策部署,深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根据《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省总河长令第5号)、《关于印发〈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 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河长办〔2024〕4号)、《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宿州市总河长令第8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以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域岸线空间、改善水质提升水生态环境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河湖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问题,推进水域岸线“清四乱”工作向纵深发展。坚决清存量、遏增量,持续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着力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

二、整治范围

港河、利民沟、大沙河、洪河、萧濉新河、毛河、申河、北湘西河、老岱河、龙河、闸河、倒流河、运河、废黄河、碱河、岱河、王引河、湘西河、洪碱河等十九条县管河道干支流,并向大中小沟及村内坑塘等延伸。

三、工作任务

(一)全力推进引江济淮“清水北送”保护行动。集中排查整治萧濉新河、大沙河干支流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非法排污、违规养殖、非法捕捞、秸秆垃圾污染水质等问题,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和入河排污口监管。(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萧濉新河、大沙河干支流沿线乡镇)

(二)持续排查整治水域岸线“四乱”问题。排查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围垦河湖、填堵河道,占用河道开发工业园区、房地产,种植阻水片林和阻水高秆作物,设置妨碍河道行洪的拦河渔网、养殖网箱,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光伏电站、风力发电场,以风雨廊桥名义开发建设房屋,以生态治理、绿色廊道、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名义违法侵占河湖,涉河建设项目施工违法占用河道,以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破坏堤防、非法取土等问题。(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三)持续排查整治可能造成水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排污口、违规种植、厕所、养殖等容易造成水质、水生态污染问题,定期组织对河道内可能影响水质的农作物秸秆、垃圾以及病死畜禽尸体等杂物进行打捞。(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各乡镇(街道))

(四)持续推进河湖水域衰死水草治理。清理整治河道内枯草落叶、水草、衰死植物及河道两岸垃圾、农作物秸秆堆放等可能造成水质、水生态污染问题。(责任单位:河道沿线乡镇(街道))

四、步骤安排

(一)全面排查。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要以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域岸线管控空间、河湖“四乱”、水环境污染问题为重,对整治范围内的河湖库开展全面排查。

(二)建立台账。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要根据排查结果,建立河湖库“四乱”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县、镇、村三级河湖长责任人,明确问题清理整治责任主体。

(三)清理整治。对严重影响防洪、威胁水利工程安全、容易造成水生态污染的问题,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实不具备立行立改条件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各县级河长要督促包保乡镇(街道),明确清理整治具体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河长办要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水域岸线“四乱”问题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切实做好本领域内水域岸线管控、水生态保护工作。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细化要求,采用科学有效的方式,避免清理整治过程中造成水环境生态的二次污染。在5月31日之前,完成问题排查整改任务,并将排查整改问题清单报县河长办。

二是强化日常管护。要加强水域岸线管控,严格落实县、镇、村三级河长巡河护河责任,及巡河员日常巡查管护职责,加密重点河段巡查频次,杜绝表面化、走过场等形式主义,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推动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

三是严格监督考核。推进水域岸线“四乱”问题排查治理及河湖日常管护情况将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县河长办将进行明察暗访,通过现场巡查、调阅工作台账等方式掌握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水域岸线“四乱”问题排查整治成果,通报工作开展不力、责任河段问题突出的河长及相关单位,并报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对问题严重、出现污染事件的,按照《萧县河湖长制提醒、约谈、问责办法》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萧县水域岸线“清四乱”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清单

2.萧县河湖水域衰死水草治理行动责任分工表


附件1

萧县水域岸线“清四乱”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     (加盖公章)          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填报时间:          

序号

问题领域

发现的问题

整改措施

目标任务(标准)

整改实施主体

责任领导

完成

时限

1

(填写专项行动重点领域名称,如:涉河违建、畜禽养殖污染等)

(填写问题具体表述)

(填写问题整改所采取的具体工作举措,分条目填写)

(填写问题整改完成时所达到的状态,做到可调度、可验收、可考核)

(填写问题整改任务实施单位)

(为属地政府、单位分管负责人)

(填写问题整改结束的最后时限)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附件2

萧县河湖水域衰死水草治理行动责任分工表

序号

河道名称

县级河长

责任单位

1

大沙河

黄口镇、闫集镇、马井镇、杜楼镇、丁里镇、酒店镇

2

湘西河

马井镇、赵庄镇、杜楼镇、王寨镇、孙圩子镇

3

老岱河

朱永亮

凤城街道、杜楼镇、圣泉镇

4

大屯镇、张庄寨镇、酒店镇

5

凤城街道、杨楼镇、杜楼镇、丁里镇、王寨镇、圣泉镇、孙圩子镇

6

利民沟

黄口镇、杨楼镇、闫集镇、新庄镇、马井镇、杜楼镇

7

付欣欣

大屯镇、祖楼镇、张庄寨镇、酒店镇

8

北湘西河

李红玲

马井镇、酒店镇

9

洪碱河

祖楼镇、孙圩子镇、石林乡

10

废黄河

张俊伍

杨楼镇、刘套镇

11

丁勤华

锦屏街道、龙城镇、丁里镇、永堌镇

12

胡永乐

赵庄镇、祖楼镇、张庄寨镇、酒店镇

13

龙岱河

龙河街道、锦屏街道、龙城镇、丁里镇、永堌镇

14

倒流河

白土镇、庄里镇

15

王引河

杨洪军

青龙集镇、石林乡

16

萧濉新河

刘圣军

孙圩子镇

17

锦屏街道、永堌镇、白土镇

18

马井镇、赵庄镇、王寨镇、祖楼镇、酒店镇、孙圩子镇

19

郑玉锦

张庄寨镇、石林乡

20

县域内已划界大沟

/

所在乡镇、街道

备注:各乡镇(街道)负责对辖区河段内衰死水草清理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