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丁里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萧县丁里镇郭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实施振兴乡村战略步伐,根据《关于提前下达萧县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和项目计划的批复》(萧农发[2023]36号),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建设规模。
二、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及资金来源:项目安排丁里镇郭庄社区纵瓦房自然村建设污水管网8500米(主管网2750米、入户管网3000米、支管网2750米),配套检查井及污水处理相关设施等;建设道路1600米,其中,宽4米的混凝土道路1050米,宽度3.5米的混凝土道路550米(厚度均为18厘米)。郭庄社区常庄自然村改建道路长1120米、宽4米;改建道路长210米、宽3.5米,路面厚度均为18厘米。
项目总投资:530万元(纵瓦房自然村投资370万元、常庄自然村投资160万元)。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工期安排:3个月。
三、项目建设要符合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在项目开工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不得未批先建。
四、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4年4月1日
抄 报:县政府
抄 送:住建局 财政局 统计局 审计局 水利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态环境分局 林业中心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印
项目代码:2403-341322-04-01-15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