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萧县经开区高新技术产业转移转化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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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萧县经开区高新技术产业转移转化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三期工程 |
建设地点: |
萧县经济开发区皇藏大道东62-1#地块、孤西路与永强路交口DBXQ-F-01-24、DBXQ-F-01-28地块 |
建设单位: |
萧县产投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合肥芳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萧县产投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拟投资71157.48万元在萧县经济开发区皇藏大道东62-1#地块、孤西路与永强路交口DBXQ-F-01-24、DBXQ-F-01-28地块建设萧县经开区高新技术产业转移转化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三期工程。项目占地面积1572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5423.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以及配套用房等建筑安装工程及室外道路广场、给排水、供电、弱电等配套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施工期扬尘洒水抑尘,土方及时回填,施工现场进行围护。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进出车辆冲洗废水,设置沉淀池收集,用于洒水抑尘;项目营运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入驻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由产生单位处置, 项目在建设期预留环保设施用地供入驻企业使用。 3、固废 固废分类收集、垃圾箱临时存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入驻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由产生单位建设自行建设危废库贮存,危废处置需由危废产生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 施工期采用声源较小的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机械和居民区之间设置移动式隔声屏;夜间禁止施工,仅在昼间施工。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萧发改政务【2023】318号文件批复(项目代码:2305-341322-04-01-918945)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5062027 0557-5067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