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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决定,综合政务,2024年 内容分类: 业务办理
发文日期: 2024-08-06 12:17:03 生成日期: 2024-08-06 12:17:0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萧水审批〔2024〕 27号
名  称: 关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事项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
词:

关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事项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

发表时间:2024-08-06 12:17信息来源:萧县水利局作者:水利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取水许可变更申请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公司取水许可证(证号:D341322G2020-0062)法定代表人由乔传福变更为汪小文。

二、公司应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认真落实节水措施,严格执行用水定额、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每年年底要及时向我局反馈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积极配合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并依法按时缴纳水资源费。

三、若项目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

萧县水利局

202486

注:此项目无项目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