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2-05-20 15:51:28 生成日期: 2022-05-20 15:51:2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萧县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信息(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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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信息(2022.05.20)

发表时间:2022-05-20 15:51信息来源: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作者:市场监督局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萧市监罚字[2022]515号 涉嫌销售与说明书标签不符的医疗器械案 安徽恒健药业有限公司萧县赵庄店 91341322MA2WW2AX3Y 张亚 当事人销售与说明书标签不符的医疗器械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八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05.17 已履行
萧市监处罚[2022]507号 萧县世一大药房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案 萧县世一大药房 91341322MA2MTC5896 徐曼 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05.20 已履行
萧市监罚字[2022]521号 萧县孙圩子镇孙圩子村卫生室购进医疗器械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萧县孙圩子镇孙圩子村卫生室 PDY00167X34132212D6001 吴义科 当事人购进医疗器械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05.20 已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