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萧市监处罚[2023]384号 | 萧县大玺银饰店未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经营新型冠状抗原检测试剂案 | 萧县大玺银饰店 | 92341322MA2QAXRK47 | 李梦云 | 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新型冠状抗原检测试剂经营活动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03.02 | 已履行 |